第148页(1 / 2)

啊?留在这里么?

虽然我不担心林子夜留在这里的安全指数,但我一听这话,我脑子里就想起了一系列诸如“校长猥亵女学生”、“老头公车揩油”的事件,试问我怎么能忍?

“能确保子夜的安全么?”我饶有意味地问道。

“你还怕她被人伤害么?信不过我的实力?”邦姆手诀一掐,随即召唤出十几条随风舞动的藤蔓来向我示威。

“当,当然不是指身体上的伤害,是指身心上的,精神上的伤害……”我把头别到了一边说道。

“混账!”邦姆怒道,“好歹我也是个修炼千年的妖怪,就只有这种觉悟么?再怎么说小娃娃贵为公主,我虽离开故乡千年之久,但规矩是万不能破的!”

“什么公主?”我疑惑道。

“哦……没,没什么,总之,我是不会做出那种苟且之事来的!”邦姆当即做了保证。

算了,本来么也就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他还当真了,既然林子夜现在还在昏睡,我也只能把她放在这里了,命该如此,我何必强求呢。

这下省了一桩心事,我也可以做我自己的事情了,反正我想林子夜总会在一天醒来,并会飞回来看我,一想到这,我就安心了。

“既然如此的话,我就告辞了,晚上还有一趟开往z城的车,我就不便打扰,最后再说一句,她醒了以后,让她马上回来看我!”

我蹲在地上看着林子夜面色苍白熟睡的模样,眼泪不禁流了出来,痛哭流涕地对邦姆说道,“把她放在床上啊,这么硬的地方会搁着她的……”

第102章 坦白

脸上的血迹还未擦净,临行前我就着邦姆卫生间的池子洗了把脸,让我惊奇的是,流水除了将我的血迹冲刷殆尽以外,还将我的伤口完全愈合了,这到底是什么圣水啊?

嗯……事实上并不是水多么神奇的缘故,而是我自身的关系,我现在渐渐地向妖怪迈出步伐,当妖术完全修完的时候,我也就摆脱人的桎梏蜕变成妖了,要知道,妖的恢复能力可是很强的哦!

记得上次邦姆在我背后画的咒文被林子夜纳界中的一眼泉水洗净之后,我一度认为是邦姆说的什么“只有完全契合咒文才会消失”话是在骗我,可到后来当我的妖力修为又进了一步时,我才醒悟过来,是我的缘故,绝好的体质将虫骨分子快速地与自己的骨头在短时间内完全契合。

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将此事委婉地告诉了邦姆,之后我在邦姆惊讶又不可思议的叹息声离开了他那家小破便利商店。

我果然是一个不世之材啊!哈哈!

林子夜呢,尽管我还是有些许不放心,不过也没办法了,就妥妥的放在邦姆这里算了,失少邦姆是妖,遇到什么紧急的情况,邦姆还是能够应付我不能应付的事。

回来的路还是需要坐车的,一块的公交转乘几近一百块的火车,我摸了摸干瘪的钱包,这一来一去就花掉二百五十多块,现在的我俨然是一个二百五了,如果事先想到今后还要去这么远的地方,干嘛不事先苦练飞翔,这技能就算不拿出来给人显摆以外,至少可以方便自己的出行啊,多便宜,多便利,不堵车,还省时间……

好吧,我决定了,在林子夜烧到我之前,我定要学会飞翔,等她回来了就给她看看,就算是自己领悟,也要比她手把手的教要好得多!

将钱包塞回裤兜,还剩不到四百块钱,这让我最近还怎么过,这几天说什么也要到“育儿乐园”去做兼职,一个星期,最好还是能拿到除了那一天一百块的固定工资外老板那三百块的“慈善基金”。

哦,对了,今天我貌似还没吃饭呢吧,这邦姆也是,虽然我在去和回来的时候没赶上饭点,他至少也应该把货架上的火腿肠拿来几根犒劳犒劳我啊,一点都没有千年老妖该有的风范!

嗯……哦,我猛然忘记了,邦姆这视财如命的家伙,怎么可能把他的“命根子”交给我呢?呵呵,我太单纯了!

当然现在我已然回到了我可爱的校园内,走进宿舍的门口,卖杂货的阿姨对我还不错,每次我买三袋以上的辣条时,她都会多给我一袋,那慈爱的眼神我这辈子算是忘不了了。